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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蔷薇
2009-06-11 22:44:43 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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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忧伤是一杯失落的美酒,酒吧就是失落的故乡,音乐象放纵的杀手,温柔但绝对残酷,萨克司惆怅而忧郁的诉说着一些情绪,夜已乱了,头发乱了,心事乱了,偶尔有三十多岁的男人走近,就着醉意挥洒轻薄,她也不介意,只是淡淡的幽雅着,整个酒吧弥漫着男人的欲望和她出众的颜色,只是她绝不停下她畅饮的姿势,绝不收敛她浪荡的温柔,有如午夜骚动的精灵,诱惑你深深陷入罪恶的深渊。

王子说她的美是惊异之美,绝尘之美,王子还说,他生平最爱蔷薇,常遐想蔷薇开放的激情和美丽,王子是她的初恋,虽然王子的初恋永远不是她。
英俊的王子是老天刻意安排的么?她常常苦思冥想。英俊的王子有一个英俊的名字和一脸英俊的笑容,有一种举手投足都让人难以忘却的魔力,王子说,我买一朵玫瑰,然后王子就在公园的门口从日出等到了日落,王子疯子般的为这朵玫瑰付出了一百元不用找的代价,王子说,玫瑰是无价的,但是王子无价的玫瑰和坚守的等待在那一个秋天随着夕阳陨落了,王子等待的姑娘始终没有出现,而她,她就是那个公园门口卖花的姑娘,那年,她才十六岁,正是一个比花还娇嫩的年龄。



王子没有回家,公园的门口就是一个为情侣准备的酒吧,酒吧有一个浪漫的名字:萍水缘。王子从酒吧走出的时候,已是午夜时分,奇怪的是卖花女还在这个寂寞的公园门口徘徊,不似早日那样在十点以后结束一天的劳累,是因为今日星月照耀,或者是晚风吹来公园那些将开未开的花朵的清香?还是因为今日精神异样而毫无睡意?她不知道,她只觉得冥冥之中有天意召唤,她忽然有一些自恋的打量自己月下的影子,那是修长的影子,长发垂地,裙椐飘扬,被风吹过,凌乱更显羞涩,比如春色杨柳,迎风而更有丰姿。
萍水缘渐渐把最后一扇窗关上了,月上梢头,世界象水一样宁静,王子就在百米之外,有隐隐的哭泣自夜晚的宁静,是王子的声音吗?她悄悄走近,又悄悄走远,少女本能的羞涩告诉她,她不可以靠他太近,少女本能的欲望也告诉她,她不能够离他太远,于是她最后选择了一个与他大概20米的距离,坐着,坐着,感受着王子的失意与划破夜空的哭泣,竟无眠,20米的距离保留到了最后的天明。
她说,天亮了,我又来卖花了,感谢你昨天买我的花,我想免费送你一朵玫瑰。
他说,我不想要玫瑰了,我就要一朵蔷薇可以吗?
她给了他一朵蔷薇。



其实她只有一朵蔷薇,因为她的名字就叫蔷薇。
其实她不仅是一朵蔷薇,她还是开而未开的红颜,还是情窦朦胧的女子,还是一尘未染的山里姑娘,她没有上过初中,12岁开始就在这座城市卖花,卖了整整四年。
王子说,惊异之美,绝尘之美,跟我走吧,
她咬咬牙,绯红着脸点点头。
单身宿舍,发黄的灯光,以及夏天猖狂肆虐的蚊子,发硬的并且有着浓厚的汗臭味的床板,没有萨克司,只有破收音机里那些别人为别人点播的流行歌曲,在目光与目光对视之后 ,她轻解罗裳,雪白的胴体和雪白的经历,水一样的单纯和水一样的呻吟,夜,夜也寂寞深深,他富有经验的手抚摸着每一个不可错过的方寸,而她只不过是全无经验的猎物,除却天然无雕饰的身段,和惊喜诧异的眼神,除却因为抚摸而迷离的目光,她毫无准备的陷入了深深的兴奋和无比的快乐,十六岁,一夜春雨,花瓣缤纷。
云雨之后,她不知所措,他说,你的美丽是世界绝无仅有的美丽,你动情的呻吟是让我犹在仙乡的音符,你是夜晚最亮的星辰,你是我至爱的蔷薇。
她无语,眼中含泪。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得如此的成熟与性感 ,她甚至害怕走向街头,她难以抵挡那些富有欲望的目光和极尽挑逗的言语,她始终羞涩,始终是蔷薇一朵,除了王子,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第二个男人。
王子是失落的诗人,王子这个失落的诗人曾经爱上一个富家的千金,一切如同电影,浪漫邂逅,无奈别离。王子说,失去她,得之你,是大幸。
她喜欢王子为她写的诗,虽然她不一定看得懂,她喜欢王子对着她讲那些海誓山盟的语言,她深信王子因为爱她所以绝不会骗她,她象一只困在深海的鱼,鱼恋着王子这片海,幸福而自由,别无他求。
虽然王子很穷,虽然她比王子更穷,可是一度他们都是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幸福的人。王子的手抚摸过她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 ,无数次的激情上演,都不曾令她感到些许的厌倦。她越来越喜欢和他一起呆在床上的时间 ,也许是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王子的眼睛里才充满那些让人难以抗拒的温柔,也许是习惯了巫山云雨的滋润,当她20 岁的那天,她主动要求要以性的方式来作为她生日的最后节目,而王子已醉,困倒床头,呼呼睡去,任凭她怎么呼喊,王子都作死人状。在记忆中,王子不管多困多累,不管喝了多少酒,都是先要安慰抚摸她以后才会睡去的,而今天的王子难道真的是因为喝得太多,才一个人去了梦乡,丢下身畔佳人而不顾的么?
王子会醒的,王子醒了一定会温柔的问我,昨天过得高兴吗,她一个夜晚无眠,就是想这两个简单的问题。



王子的诗歌发表在城市最有影响的刊物上,王子加入了当地文联和作家协会 ,还一路高歌猛进做了某诗人协会副会长。
王子的诗歌的扛鼎之作就是《蔷薇》。
她幸福的陪着王子高兴,陪着王子疯狂 ,陪着王子砸烂了所有家私。
她幸福的与王子一起搬进了文联的新家。
王子的应酬越来越多,她也越来越寂寞,但是只要想到王子将要有更大的成功,她的幸福就象洪水一样带走了寂寞,也带走了忧伤。
有一天,王子兴冲冲地带着一个肥头大脸的约莫50上下的陌生人来到家里,王子说,这是我的恩师,烧两个好菜,备两瓶好酒。
王子的恩师无异于她的恩师,于是就在席间,她生平第一次喝酒,觥筹交错,她醉了,醉后她象成熟的桃子,透出鲜红的颜色和美味的营养,她感到浑身躁动,那些原始而勾人的欲望袭上心头,王子说,你累了,就去睡吧。
她进了里屋,朦胧间感到一个沉重的身体与自己一起倒在了床上,这是自己熟悉的王子么,瞬间的快感很快淹没了她仅有的理智,成熟,成熟是否离凋落也只是一步之遥?



王子的事业迎来了又一个高潮,一个月以后,他去了恩师手下做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而王子的恩师就是这个省的作协主席。
三个月以后,省作协召开专家研讨会,研讨《蔷薇》现象,王子和恩师都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
王子说,蔷薇美,是我的至爱,因此才写成我生命中最有激情的诗。
恩师说,蔷薇美,我也很喜欢,但我更喜欢王子笔下的蔷薇;
研讨会最后形成一致意见,《蔷薇》是我省现代诗歌史上划时代的杰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尾声

又是一季蔷薇盛开的季节。
萍水缘现在已经改成了的士高歌舞厅。
蔷薇还在,出落得更加成熟丰韵,撩人的身段和足可以让一切圣人犯罪的眼眸,那顾盼里,幽怨和欲望还在。
是谁说过,蔷薇是惊异之美,绝尘之美。
21岁时,她参加了她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婚礼,王子事业顺利,一路青云,爱情也到了结果的时候。
这一天,她早早起了床,精心的描了口红和眼影,这使她看上去更有迷人丰韵,当她从化妆室走出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犹见天使,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她幽雅的笑笑,自信使她看上去更有绝代容颜,尤其是那一身白羽般飘动着的婚纱,使她的全身犹如长满了飞翔的羽毛,此刻,你不能不相信造物的神奇和美人的绚目,洁白的,灵动的,透着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纯和诱惑,这一天,她是造物的最美。

她死了,鲜血染红了洁白的婚纱,正象蔷薇陨落,一片一片,如血染的羽毛,王子的结婚周年纪念日正是她的周年祭日,王子每年必来看她,年年如此,年复一年,王子对她的妻子说,她是我的好朋友,她一生中也和我一样,最爱蔷薇。
她的坟头开满了蔷薇,因为蔷薇是她的最爱。






2001年5月10日 夜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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